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任课教师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学生成绩教务系统录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教务系统成绩登录、更改、审核操作指南》(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成绩均以“百分制”录入。
2.同一门课程的多个平行教学班级(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同一课程名、课程号),必须使用相同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案。请各任课教师于4月1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所授课程分项成绩比例的设置工作。若同一门课程开设多个平行教学班,请由课程负责人统一设置分项成绩比例,设置完成后对该课程分项成绩比例予以锁定,严禁擅自修改调整。
3.如出现学生有成绩但登分名单无姓名的,请各教研室内部先核查是否在其他教师名下,确认没有的,报给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会同教务科确认成绩的有效性及录入者。
4.关于重修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重修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既可以重修成绩认定也可以首修成绩认定,如采用学生首修过程性考核成绩,任课教师须先联系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查询确认,再与期末成绩一并录入。
5.若班级学生存在旷考、休学等情况,任课教师须在成绩录入页面的期末成绩栏点击提醒按钮,注明学生实际情况;过程性考核成绩须按学生实际得分录入。(特别提醒:学生旷考的,期末成绩不得直接录入0分,应标注“旷考”。)
缓考学生成绩由系统在缓考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同步,任课教师无需手动标注“缓考”,仅需如实录入过程性考核成绩即可。(特别提醒:补缓考仅支持录入卷面成绩,不支持录入过程性考核成绩,任课教师须在正常期末成绩录入阶段完成缓考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
6.成绩录入时间截止仍未完成录入工作,需补录或更改成绩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成绩补录:任课教师线下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成绩逾期未录补录申请表》(附件2),说明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原因,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处理意见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限时开放成绩登录权限,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补录。
成绩更改:任课教师线上发起成绩更改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开课教学单位汇总后召开教学委员会或同级别专题会议对成绩更改的合理性,佐证材料的完整真实性,成绩的真实准确性予以严格审核,审核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结束,教学单位将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满3天的公示截图及结果于开学后四周内送交教务处审批、归档。教务处审批后予以更改。每学期仅受理前一学期期末及当前学期补、缓考成绩的补录、更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7.补缓考结束后,课程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送交教务处归档。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提醒任课教师及时、准确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