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和寒假前后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12-31浏览次数:101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以及学校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和寒假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期结束前后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教学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签订《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1)。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院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风险点和潜在安全隐患;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特种设备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并形成学院《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

3.因开展创新创业等实践项目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严格执行报批程序,落实负责人员,明确安全责任。请各学院建立好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管控实验室开放时间,假期、周末及夜间,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做好学生现场指导和监护;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查、封存好试剂,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4.请各学院不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结合元旦、寒假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未来在实验教学第一课专门讲解实验安全风险、操作规范及应急措施等;进入实验室前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及操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如《生物医药实验室安全知识》慕课),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5.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签章版材料提交至敬业楼21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nzysyjxglzx@njucm.edu.cn。

6.假期如有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改造施工,请务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保持通信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docx

附件2.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