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9-29浏览次数:1747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教师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各床边教学基地(以下统称“教学单位”)设立的教研室或学系、床边教学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

二、进度安排

1.教学单位自评

929日—1017日,基层教学组织根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逐一梳理年度相关建设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校内基层教学组织据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附件1),床边教学基层教学组织据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附件2),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所在教学单位。

1017日—24日,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二级督导组成的检查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分别对照附件1或附件2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评估工作,并填写本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附件3)。

2.学校抽查

1024日—1128日,学校组织校级督导组专家参与,校内教学单位以院级互查形式、床边教学医院结合临床教学中期检查,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结合各教学单位自评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数量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随机抽取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平均得分计为该教学单位的本轮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成绩,作为该教学单位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运行状态考核指标之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营造全员质量文化氛围

各教学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检查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发动和动员工作,同时制订好院级层面检查实施方案,做到基层教学组织检查全覆盖,通过检查全面推进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运行,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意识,确保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规范。

2.夯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检查

各教学单位以分管教学领导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为本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医学类专业相关学院应加强床边教学基地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规范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3.持续改进,全力保障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分析应用本轮检查结果,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质量监测闭环,切实达到持续改进、提质增效的目的。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统筹指导和建设运行管理,强化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学基地的主体责任,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教、以查促改”的工作目标。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于20251024日前完成自评,并将附件1或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李友白;

联系电话:025-85811015

电子邮箱:jwk@njucm.edu.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敬业楼215-1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

            3. 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928

 附件1: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docx

 附件2:床边教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自评表.doc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汇总表.docx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