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和《通知》要求,2025年度验收专业范围为2022年立项的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及2024年验收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与原则
1.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省品牌专业和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I+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I”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省特色专业参照“I+Ⅱ+X”标准或适当降低。
2.对于2024年验收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专业,请根据专家审核意见,总结一年来整改成效,申请参加本年度验收,并专门提交说明材料。如本次验收仍未达到“合格”要求,则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3.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底线,学校决定组织专家对我校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待验收项目进行校内鉴定、验收工作。校内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费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对照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三、校内验收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专业于2025年4月3日前,向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科报送《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2025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3、4),需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汇总表和验收报告须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1份,有关专业整改说明可作为验收报告附件一并装册。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专家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形成各专业校内验收结果建议。一是综合考察各专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校内验收是否“合格”的建议;二是为相关专业建设发展提出建议。
联系人:贾静、周笑影,办公地址:行政楼210,联系电话:025-85811073,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1.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名单(南京中医药大学)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
4.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