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38号
各学院(部)、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行为,掌握教育理论知识,把握教学环节要求,熟悉教学方法手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新进校、2023年进校未参加过培训,且无高校教龄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培训计划
培训采取集中线下授课与线上在线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训操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教学观摩、专题研修、在线学习、中期考核、教学工作坊、效果反馈”6个环节。具体设置如下:
环 节 | 内 容 | 时 间 | 相关要求 | 实施单位 |
课堂教学观摩 | 24.11-25.06 | 自选所在学院(部)或教学团队教师课程,完成不少于20次课堂教学观摩、至少完整系统听完一门拟主讲课程。 | 学院(部) | |
专题研修 集中培训 | 另行通知(含现教培训专项) | 24.11-24.12 | 现场签到,新教师均须参加。 集中培训2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 教务处 |
在线学习 |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在线课程 | 24.11-25.06 | 1.登录在线学习平台任选课程,自主完成学习,完整学完一门及以上课程,修满60学时和达到专项培训要求。打印结业证书。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址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enetedu.com),手机动态登录,无需个人付费。 | 教务处 |
中期考核 | 教学设计撰写 | 25.02-25.06 | 1.新教师选择所授课程的5章(节),完成教学设计的撰写。 2.学院(部)组织专家根据5章节对应的教学设计实施评价。 | 学院(部) |
课堂教学评价 | 25.02-25.05 | 学院(部)组织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听课(包括教研室、学院内试讲)3次及以上,由学院提供听课评价表,现场图片等过程性材料。 | ||
承担教辅任务 | 24.11-25.06 | 承担学院或教研室相关教辅工作并记录,学院在工作记录页盖章。 | ||
教学工作坊 | 校院(部)两级教学工作坊 | 25.02-25.06 | 1.各学院(部)为新教师组织一场教学工作坊活动,邀请教学和学科专家参加。在工作坊上,新教师汇报入职以来的学习过程和体会,试讲一节与本人拟授课程相关的微课(20分钟左右),与会专家现场考评。 2.学校举办一场校级教学工作坊,抽选部分新教师交流汇报。 3.请学院提前1周报送院级工作坊、集中试讲等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将适时提醒学院按节点组织、不定期检查进展情况。 | 学院(部)
教务处 |
效果反馈 | 培训小结 | 25.06 | 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小结。 | 教务处 |
问卷和座谈 | 25.06 | 教务处联合学院(部)对新教师开展培训效果问卷调查和座谈。 | 教务处 学院(部) |
三、培训管理
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院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学院必须为新教师安排一位指导教师,要求教学经验丰富,副高及以上职称。集中培训项目严格考勤,教师按照课程安排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所有培训环节,教师应如实填写《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手册》,培训设置任一项目没有达到要求,则视为暂缓考核,待补齐相关环节后补发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四、结业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新教师所在学院(部)根据其培训情况做出综合评价,《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手册》纸质版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通过考核的新教师,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颁发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考核结果将反馈给人力资源处,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岗位聘任、年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地址:行政楼215-2,联系人:胡老师,丁老师,电话:025-85811082。
附件: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手册.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