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9号,附件2)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现就2024年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及2025年增设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设条件
1.加大本科专业调整力度。对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着力布局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体系的整体优化。
2.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布局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推动专业优化升级。支持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4.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5.有可依托的相关学科,具有设置本专业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具有与该专业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等基本条件。
7.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实际,原则上学院拟新增一个专业必须撤销一个旧专业。
8.专业设置实施预申报制度。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今年可直接正式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提交说明材料后再申报。计划于2025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进行预申报。
二、工作要求
1.无论学院是否增设专业,均须核对本院专业设置情况,更新各专业负责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等,并填报《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申请2024年设置新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3.计划于2025年申请增设的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5)。
4.各学院于8月15日前,将专业设置申请表和预备案申报材料的书面材料(一式3份)报教务处(行政楼210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5.经学校论证同意申报增设及预备案增设的专业,由相关学院准备申报材料,并于8月23日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或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各学院于8月23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教务处(行政楼210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贾静、周笑影,联系电话:85811073,邮箱:jyk@njucm.edu.cn。
附件附件.zip: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