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泰州校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341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提前结束教学的课程应在课程教学结束后2周内完成课程考核并在考核后2周内完成成绩报送工作。个性化排考申请流程完毕后会自动发布给考生,考生不能参加线下考核的学生(含床边班及实习生)需及时办理缓考申请手续。个性化排考申请的操作手册见附件1。在个性化排考申请时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好学院监考和巡考人员,特殊情况可联系泰州校区业务办协助排考,联系电话0523-80639576

2.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20231225-202415具体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泰州校区(附件2)教师和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

1)教师查看

教师点击“考试信息”,进入考试信息页面,可查看具体考试的科目及考试相关信息,点击“监考”可查看自己监考的考试安排信息,点击“教学任务”可查看自己所授课程的考试安排信息,点击人数可查看对应考试下的具体学生名单。





2)学生查看

学生点击“考试信息”,进入考试信息页面,可查看具体考试的科目及考试相关信息。请学生务必于课程考试前一天再次登录系统查看考试的最新日程安排以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性。






2.因前期考试编排时均已征求过学院意见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课程,请课程负责老师1127日前泰州校区业务办(行政楼302提交《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3),经批准同意后予以更改。

二、试卷印制

1.课程制卷相关材料提交间:1115-1129日。

2.为保证泰州校区本学期制卷工作正常运行,泰州校区制定两套方案,各教学单位可实际情况进行制卷。

2.1线上阅卷系统制卷

2.1.1泰州校区本学期制卷申请单若采用在线上进行,系统将于11292400关闭请确定考试日程的老师按时尽快提交制卷申请,提交制卷申请后考试日程不能再进行变更。

2.1.2.线上制卷申请操作的前提是系统内有可供选择的试卷:卷库或者AB卷。特别提醒:相同课程号使用2套以上AB卷时,需在前一套完成制卷申请后,再提交另外一套进AB卷库。

2.1.3.线上制卷申请所有操作需首先进入考试阅卷系统(教务处主页,统一账号登录后,点击题库—制卷管理)。制卷申请完整流程包括:命题教师申请制卷、教研室主任审核制卷及教务处审核制卷 3 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2.2线下制卷

线下制卷需填写制卷申请单(附件5),将试卷(AB试卷答案阅卷系统答题纸提交至泰州校区(行政楼302),同时拷贝电子版。因两校区分开排考,泰州校区相关课程请勿和本部考试用同一套试卷。若两校区采用同一套试卷,请在制卷申请单上做好明确备注。无法到现场提交试卷纸质版的,请将制卷申请单签字扫描后和试卷电子版加密统一发到邮箱fsyy01924@njucm.edu.cn

三、考试阅卷

本学期期末必修考试课程均采用阅卷系统阅卷,阅卷完成并将成绩在阅卷系统归档后,成绩数据每天方能定时同步到教务系统,期末考试成绩只需要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菜单下点击“同步成绩”即可,阅卷系统具体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根据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线下考核的学生(含床边班及实习生)需在考试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办理缓考手续,考试开始后将不予办理缓考手续,按旷考处理。

2.学生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证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3.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附件:附件1 个性化排考-操作手册(教师).pdf

       附件2 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泰州校区).xlsx

       附件3 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doc

       附件4 线上制卷申请流程.pdf

        附件5 考试制卷申请单(泰州校区).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业务办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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