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轮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751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十四五”人才培养专项规划》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本科课程内涵建设,做好第三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推动课程团队做好课程建设计划和方案、规范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原则上为我校获批立项的省级一流课程(不含虚拟仿真一流本科课程),以及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线上精品课程中运行情况良好且具备申报下一轮国家线上一流课程条件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内容

1. 课程目标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人文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卓越人才。

2. 课程建设应与学科建设、临床实践、产业发展、社会需求、学术前沿有机衔接,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契合度。

3. 课程团队研究制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授课教案(课件)、实践指导手册等。

4. 各类课程均需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推动教学方法创新,优化建设线上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建设过程管理。

5.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本科精品课程建设进行论证指导,定期组织相关课程团队研讨及培训,推动课程内涵质量提升,保证课程持续优化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课程团队须做好加强课程建设的计划和方案,明确课程教学融入线上课程资源的方式,相关模板见附件2。相关学院、教学单位须在2023年5月2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所涉课程的建设计划和方案交至教务处。

(二)各类课程建设计划由教务处审核,各课程团队严格按计划开展线上资源优化建设,建设期为2023年9月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验收后,按计划建设数量,据实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开课运行期自2023年9月1日始,且不少于2个学期。

(三)各课程团队需做好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运行优化工作,并于2023年9月1前,由所在学院、教学单位统一将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授课教案(课件)、实践指导手册等文件交至教务处。

(四)上述材料根据时间节点,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njucm.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0室。

(五)联系人:牛浩、李莉,联系方式:025-85811073。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名单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加强课程建设计划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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