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2032

各有关学院:

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是专业人才培养及毕业实习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对规范实习教学活动,保障实习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明确毕业实习目的与基本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修)订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本科专业实习大纲制(修)订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明确毕业实习的目标要求、具体的实习任务安排以及过程性考核和实习考核方式方法与要求,突出各专业岗位胜任能力培养。

2. 中医学类专业,包括中医学(含长学制)、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

涉及多科室实习的,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1),完善实习计划,明确各科轮转安排。其中,各科实习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修订;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专业如有专科实习的,应当由本专业制定专科实习大纲。

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及临床医学等专业实习大纲可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参考中医学类实习大纲模版进行修订。

非医护类专业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医护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2),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进行制(修)订。

3.医学类专业总实习时长均为52周;中医学类专业须安排2周自选科室以及1周的中药房实习,用于实习生选择医院特色科室或感兴趣的科室以及增加学生常用中药饮片辨识、中药调剂的相关技能。

4.有在读学生的各本科专业均需开展实习大纲的制(修)订,其中部分暂停招生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修订工作。

5.各专业应当在现有实习大纲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及实习基地带教人员进行充分论证,拟定修订计划后再行修订;新设立专业,应当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及新专业建设要求,在充分征求实习基地及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实习大纲。

二、工作安排

医护类专业于525日、其它专业于615日前将制(修)订后的实习大纲,由专业负责人签字、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行政楼211-1);电子版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nzysxk@163.com;联系人:李友白85811044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docx

2.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医护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医护类专业实习大纲模板.docx

3.各专业(方向)实习大纲制(修)订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专业(方向)实习大纲修(制)订任务分解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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