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教师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教研室建设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学校批准设立的教研室(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学院自评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时间
学院自评:12月8-14日
学校抽查:12月15-17日
四、工作安排
1.学院自评:
12月8-12日,教研室负责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检查表》(附件2)的考核要素,梳理年度相关建设情况材料,完成检查表的填写,对本教研室2021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
12月13-14日,各学院(部)成立由院领导、院级督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参照指标体系对本院(部)教研室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学校抽查:
12月15-17日,学校组织校级督导组,对各学院(部)教研室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合各学院(部)自评情况,比例不低于各学院(部)教研室数量的2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
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各学院(部)应于12月14日前完成自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21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贾静;联系电话:85811219;邮箱:jxzl@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一览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检查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建设考核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