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1594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89号)和《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暨实施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划、责任清晰、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现就做好2019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预算范围

省一流本科专业(品牌)经费支持专业: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专业等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即江苏省品牌专业)。

二、经费预算额度

2019年度省财政累计拨款1150万元人民币用于我校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其中50%(即575万元)由学校统筹,其余经费按每个专业115万元在各省一流本科专业(品牌)中预算。

学校统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省级一流专业以及校级立项培育的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外国留学生全英文授课精品课程建设等。

各省一流本科专业(品牌)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本专业重点推进的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领域的成果培育与建设。

三、预算要求

省一流本科专业(品牌)经费支持专业,要对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建设考核指标,根据当年的建设计划编制经费预算表,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2020年底。

四、省品牌专业预算工作步骤

1.省一流本科专业(品牌)所在学院全面负责相关专业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工作,进一步梳理品牌专业内涵任务书,明确建设项目及目标,责任到人,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专项资金预算表》(附件),于2020531日前报教务处。

2.教务处协同财务处组织审核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及时下拨各专业建设经费。

3.各专业应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开展专业内涵建设工作,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学校每年年终将组织专家对照建设任务书和经费预算表进行专业建设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4.资金使用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经费管理规定,则按新的管理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专项资金预算表.docx

 

教务处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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