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234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高教厅 [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选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和教育学类等22个类别。其中涉及到我校的分类有中医类等8个类别。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报表》)纸质版1份,《申报表》word版电子文件1个。

2.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后简称《汇总表》)纸质版1份,《汇总表》word版电子文件1个。

三、工作安排

1.各申报学院于201839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电子文件发至邮箱:nzysysglk@163.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上网公测、会议评审,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高校申报限额数来确定我校推荐项目。根据专家修改意见,继续完善提高推荐项目材料内容及展示效果。

3.学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时间截点上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行政楼214),联系人:贾静、祖强,联系电话:85811016,电子邮箱:nzysysglk@163.com。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此项目将按照新制定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工程项目工作量奖励标准执行,在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附件: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uploadFile/file/20180119/20180119162219881988.docx

教务处

2018119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