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朱昭平 发布时间:2026-07-16浏览次数:12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附属药企、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校内导师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培育优质项目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医药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完善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决定遴选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范围

面向我校及附属医院、附属药企在职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导师条件

1.拥护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愿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贡献时间和精力。

3.熟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能够对接一定的社会资源。

4.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对行业最新科研成果、产业发展较为了解。

5.取得过以下工作业绩之一:

(1)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3)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4)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5)具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成功创办企业并顺利运营;

(6)具有专利、软著、院内制剂、新药研发等其中一种科研成果;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8)已经入选“三大赛”(国创赛、职规赛、挑战杯)省级及以上专家库。

三、导师职责

1.积极响应学校创新创业政策,开展创新创业相关课程、讲座、沙龙、论坛、培训、指导、咨询,对接社会资源及开展其它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2.积极申报“三大赛”(国创赛、职规赛、挑战杯)竞赛项目并全程跟进。

3.积极推动项目孵化与成果转化。

4.参与评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5.进行创新创业教育调研,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现状,为学校提供意见建议。

四、条件支持

1.列入校级创新创业导师库,并优先推荐至省级及以上相关导师库。

2.优先参与国内外创新创业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

3.优先获得学校提供的项目孵化、产学研对接、竞赛资源等支持。

4.优先为导师组建项目团队对接优秀学生。

5.导师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按学校规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导师管理

学校对创新创业导师库进行动态管理,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导师库进行定期更新。

六、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

(1)校内导师:申请人于7月23日前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cxcy.njucm.edu.cn/pt/HomePage,统一认证登录),选择“创新创业人才库”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附属医院、附属药企导师:申请人填写《2026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nzysysglk@163.com,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学院审核

校内学院管理员于7月30日前在“创新创业人才库”系统中审核教师的申请材料。

3.学校复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最终确定2026批次创新创业导师库名单。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段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16。


2026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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