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648


各学院: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5〕7号)要求,为提升我校虚拟仿真教学环境建设和创新应用水平,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项目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项目负责人建议由相关学院(专业)的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2、教学基础:项目团队需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教学管理队伍和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3、项目承诺:选派教师参加项目研讨和提交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等。

4、优先条件:优先申报曾获评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曾参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相关课题研究、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项目;曾在2023年申报过本项目的团队可在更新和完善原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继续申报。

5、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材料填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完成《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及《“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的填报。

2、形式审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完整性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3项参加教育部申报。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若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则直接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内申报阶段:

1)请意向申报学院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nzysyjxglzx@njucm.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2)项目案例团队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提交《“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行政楼214办公室),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推荐2-3项。

2、教育部申报阶段:推荐项目案例负责人须于2025年4月21日24:00前登录教育部指定平台(网址:https://gj.ncet.edu.cn,3月24日开通项目申报通道)完成在线填报(在线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并提交经学校审核签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及其他材料。

四、其他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段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16。

 

附件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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