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为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教学安排
(一)教学任务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详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仙林校区)》(见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泰州校区)》(见附件2)。
(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共计18周,其中1-16周为教学周,17~18周为考试周。
(三)仙林校区:2021级临床医学2个班,2022级中医学九年制1个班,中 医学(八年制)3个班、中医学5个班、针灸推拿学2个班,中医养生学、中医学(妇产科学)各1个班安排床边教学。泰州校区:2022级中医学(全科医学)4个班安排床边教学。
(四)仙林校区:2021级中西医临床医学3个班、中医学(九年制)1个班、中医学(八年制)3个班、中医学4个班、中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儿科学、临床医学2个班、针灸推拿学2个班、针灸推拿学(视障)、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2022级康复治疗学(中德合作办学)2个班、康复治疗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老年康复)等专业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14周上,15周考试。2022级护理学4个班、助产学1个班、护理学(老年护理)1个班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教学安排在1-8周,第9周考试。2022级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学(视障)各1个班因安排见习,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7周上,8周考试。2022级中医儿科学因安排见习, 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12周上,13周考试。泰州校区:2021级中医学(全科医学)3个班,中医学(农村定向)2个班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14周上,15周考试。相关专业教学任务及排课需在指定周次之内。(详见附件3、4)
(五)仙林校区:2022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下学期全部见习,不安排理论课程教学;2022级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与沟通)(联合办学)因出国相关安排需提前结束课程;2022级中药制药专业因课程设计、见习实践等,需提前结束课程;2022级中药制药1个班、中药学3个班、中药资源与开发2个班、中药学(九年制)1个班将按班级分批在第7-9周分别安排中药鉴定学认知实践;2022级中药资源与开发2个班第7周安排药用植物栽培学实践;2023级中药学3个班、中药资源与开发2个班、中药学(九年制)、中药九(屠呦呦)、中药制药各1个班将按班级分批在第8~9,11~12周分别安排采药见习。泰州校区:2022级食品质量与安全(合作办学)、生物制药(合作办学)因出国相关安排需提前结束课程。相关学院排课须避开相关周次。(详见附件5、6)
(六)仙林校区:2023、2024级除长学制、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及2023级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等专业大学英语高阶课程为限选课外,其余班级大学英语均实行分级授课,其中中医学(八年制)实行内部分级教学。2023级大学英语高阶课程(必修考试课)仙林校区B组级别学生继续自由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请公共外语教学部在学生选课前做好相关任课教师信息公开工作。泰州校区:除2023、2024级合作办学专业,其他专业正常实行分级教学授课。
(七)仙林校区:2023、2024级所有仙林校区班级体育课为学生根据自己课余时间选择体育授课项目,由体育部统一安排。泰州校区:所有班级体育课按班级排课,具体分小班由体育部统一安排。
二、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教学任务有效落实,合理安排,根据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学单位布置、教研室落实、数据录入、统一排课、征求意见调课、学生选课、课表发布、教学日历填报审核等各环节的时间需要,本学期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8日,学校下达教学任务。
(二)11月8日—11月12日,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落实教学任务,掌握任课教师门诊时间。
(三)11月13日—11月16日,各学院、教学单位集中录入教学任务、任课教师门诊时间等,地点另行通知。
(四)11月17日—12月22日,教务处和泰州校区教学管理部门协调各学院、教学单位要求,进行初步排课。
(五)12月23日,发布课表征求意见稿。
(六)12月24日—12月26日各学院收集课表调整意见按校区分别反馈给教务处或泰州校区教学管理部门。
(七)12月27日—1月3日体育部排课。
(八)1月7日—1月12日,学生选课(正选与预选);2023级仙林校区大学英语高阶课程(必修考试课)B组级别学生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
(九)1月13日,公布第一次停开课。
(十)1月14日发布正式课表。纸质版课表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印发。如涉及实验课程或课程内实验,请课程负责人务必提前与课程所属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对接落实。
(十一)1月15日—1月31日各实验中心根据实验课程要求调配好实验场地、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实验相关耗材,确保实验课程正常开展。
(十二)1月15日—2月14日任课教师填写教学日历,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
(十三)2月28日—3月2日,学生进行补退选。
(十四)3月3日,公布第二次停开课。
(十五)3月3日—3月8日,各学院提交教学日历、任课教师名单纸质版。
三、工作相关要求
(一)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一门课程如确需多位教师授课的,须按照授课需求严格限定授课教师人数,并落实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目的与教学进度,做好教学衔接。
(二)各学院需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保障教授的授课安排。各课程总论或绪论部分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安排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
(三)床边教学任务各课程由所在学院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床边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到相关床边教学点,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各课程教学日历由相关大教研室统一制订,各床边教学点依据各课程教学日历排课,授课。
(四)教学日历须按时在教务系统填写及审核。课程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由各学院、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各床边教学附属医院课程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由各医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在学院,须由课程所在学院教研室主任审核和教学院长签字审批)于开学二周内上交教务处。指导性自学请任课教师务必按照教学日历上填写的内容,指导到位。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一经定稿,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更改,并作为今后教学工作量认定和教学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各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停课,应当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提前向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擅自调、停课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仙林校区).xls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泰州校区).xls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安排表(仙林校区).xlsx
附件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安排表(泰州校区).xlsx
附件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等课程安排一览表(仙林校区).xlsx
附件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等课程安排一览表(泰州校区).xlsx
教务处
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