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849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医科”建设,促进新医科、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专业教育新形态,提高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学校制定并印发了《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4〕15号)。现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3.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7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以内,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4.除实践类课程外,微专业课程鼓励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5.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近5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6.专业所在学院和参与单位能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7.学院是微专业具体建设和实施的主要部门,原则上学生报名数满30人以上方可开班,教师承担微专业具体教学任务的可计入日常教学工作量相应课时。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有意愿申报的教学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请表》(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择优立项,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3.各立项微专业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3),经微专业负责人与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并遵照执行。

 

三、经费支持

学校后期根据需要为立项建设的微专业项目提供建设和实施经费,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微专业验收与评估工作。

 

四、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2024年9月25日向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科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5份)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贾静、周笑影,办公地址:行政楼210,联系电话:025-85811073,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附件:附件.zip

1. 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请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3. 南京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249月9日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