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本年度下达我校2025届推免生计划,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班人数、研究生培养情况、既往分配比例以及所在学院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各学院2025届推荐计划数名额分配见下表。分配计划包含各学院仙林校区及泰州校区有推免资格的各专业学生所有名额。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21 |
药学院 | 中药学(九年制) | 30 |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药学 药物制剂 生物制药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合作办学) 生物制药(合作办学) | 82 |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应用心理学 | 22 |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 针灸推拿学 中医养生学 中医康复学 康复治疗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康复治疗学(合作办学) | 30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助产学 | 29 |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 护理学(老年护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与管理) 康复治疗学(老年康复) | 8 |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与沟通)(合作办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市场营销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药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9 |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人工智能 医学信息工程 | 1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中医学(九年制) | 31 |
中医学 中医学(妇产科学) 中医学(全科医学) 中医儿科学 眼视光学 | 88 |
注:研究生支教团的7个推免名额不在以上名额中,由校团委负责另行组织开展相关推免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各学院向所有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传达2025届推免工作要求,本校《管理办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做好政策宣传到2025届预计毕业的每位学生,特别要做好我校招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解读等工作 | 学工处 各学院 | 9月6日前 |
2 | 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意见,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公布施行;学院核对教务系统所示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无误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填报《推免申请表》,提交加分项相关纸质材料 | 各学院 | 9月10日前 |
3 | 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加分项相关材料,组织公开答辩,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交院推免工作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提交推荐人名单,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教务处 | 各学院 | 9月13日前 |
4 | 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 教务处 | 9月15日前 |
5 | 推荐名单公示 | 各学院 教务处 | 9月15日-20日 |
6 | 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9月22日前 |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学院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学院推荐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2.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上述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3.各学院需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成立院推免工作组。院推免工作组根据上级推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合理制订各专业推免计划二次分配方案,二次分配方案必须由院推免工作组集体决策,有争议时应采取票决制。在泰州校区招生的专业由学院主动延伸,实行一体化管理。
4.各学院要成立院级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表彰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5.各学院必须将相关信息及文件精神准确、及时传达至所有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不得附加任何考试形式选拔推荐学生。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须经各学院双人审核,领导复核,均需签字确认。各学院须对所有申请参加推免招生的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加分项及加分分值均予以公示。
6.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推荐汇总名单之前,如有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校级审核过程中如有学生不符合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推荐名单一旦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不可顺延替补或更改。
五、相关材料报送
1.各学院须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5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初次及格成绩)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2.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汇总表的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xjks@njucm.edu.cn。
上述各类材料请于9月13日15点前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15-1)。
六、其他事项
1. 学校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2. 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根据相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
2.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5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及其填写说明
4.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
5.推荐2025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记录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