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双高”建设,更好地开展产教融合专项建设工作,提高产教融合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效率,现对做好我校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省重点产业学院2024年度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产教融合专项类型
1.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康缘中药学院、养老产业学院);
2.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康复治疗学、中药制药专业);
3.江苏省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现代中药产业产教融合基地)。
二、 建设任务与经费预算要求
1.各产教融合专项须根据产教融合专项建设任务要求,细化本年度建设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人,建设指标可考核。
2. 本年度专项经费源于江苏省产教融合专项经费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各产教融合项目经费见附件1。经费使用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23】86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及我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用于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重点基地建设。经费预算须逐项与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挂钩。
三、 相关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所在学院全面负责相关项目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工作,结合项目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细化本年度建设任务,以考核目标为依据,逐一落实建设任务负责人、考核目标责任人和经费使用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产教融合专项建设任务与经费使用计划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1月7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及经费使用计划表的电子版发至cepm@njucm.edu.cn,纸质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联系人,路老师,联系电话:85811165。
2.教务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项目2024年度建设任务及经费预算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及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一周内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协同财务处及时下拨各项目建设经费。专项经费分两期核拨,项目任务书通过学校论证审核后核拨60%,中期检查通过后核拨40%。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各产教融合项目经费明细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