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学院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存储、特种设备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理,以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请于11月17日前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