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236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学院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1. 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存储、特种设备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理,以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请于1117日前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pdf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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