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近三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582

各有关学院:

为迎接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近三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

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查重检测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等是否齐全、完整、规范,评语是否完整等。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质量情况

1)教师指导质量。教师指导记录是否详细记载、是否能如实反映指导过程,指导记录中的内容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评阅和答辩质量。教师评阅(含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是否符合要求,评语是否具体而有针对性;答辩评分是否客观、公正、合理,评语和结果是否一致等。

3)论文质量。论文格式是否规范、质量是否合格(论文质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选题情况、文献综述情况、写作与总结提炼能力、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等)

3.其他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学生选题情况、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教师指导学生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是否≥50%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指导老师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含选题质量、能力水平、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及存档规范性)进行逐份自查。

2.学院互查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对近三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互查,各学院需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不少于3人的检查小组,与被查学院沟通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抽查比例每年度不低于该学院毕业人数的5%,抽查后将结果反馈至被查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被查学院

检查学院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药学院

药学院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公共外语教学部

公共外语教学部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3.校级专项检查

教务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到各学院开展论文检查工作,学院准备好被检查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供专家组检查。

三、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时间:20231019-22日;

学院互查时间:20231023-26日;

学校检查时间:20231027-30日。

四、检查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2.校级专项检查结果将适时通报,各学院要依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持续改进中。

3.各学院对组织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需将整改自查报告由本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习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教务处将汇总专家意见,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反馈专家意见至各教学单位,督促整改。 

 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联系人:杨杰;联系电话:85811044;工作邮箱:nzysxk@163.com

 

                                   教务处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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