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64号
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新进教师深入领悟教师岗位工作要求,强化立德树人使命担当,规范教育教学基本行为,逐步提升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2023年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整体工作要求,现将新进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集中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新进校、2022年进校未参加过专题研修班,且无高校教龄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3日。
培训地点:图书馆309室。
三、培训形式
集中线下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训操练、教学沙龙相结合。
四、培训内容
具体见培训日程。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为集中脱产培训,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参培教师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中医药基础知识培训,没有中医药学科背景的新教师必须参加,其余教师自愿参加。
3.请各教学单位汇总填写培训回执,于10月18日(周三)14点前发送pdf、word版至邮箱:xyzd@njucm.edu.cn。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教学单位需按模板附统一假条签字盖章,一并发邮箱,请假时间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结业考核
1.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新教师,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并作为新教师集中培训发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2.通过全部培训考核的新教师,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颁发集中培训证书,并将作为新教师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地址:行政楼215-2,
联系人:胡老师、丁老师,电话:025-85811082。
附:新进教师2周集中培训回执1.doc
统一假条模板2.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