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61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材选用与评估工作,及时把握教材使用信息,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教材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2023学年2个学期所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使用的理论课程教材及实验课程教材(不含教辅书籍、自编教材及讲义)。年度教材使用目录汇总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教材选用结果一览表》(附件1),供参考。
二、评估方式
1.由各学院组织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开展本次教材评估工作。
2.教研室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附件2)的评分指标体系,对2022-2023学年使用的教材进行综合评估,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完整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附件3)。
3.学院对本单位所有评估教材进行汇总,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4)。
4.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中医大教字【2022】15号)要求,凡选必审,凡思想性不合格的教材,即为不合格教材。评估教材的质量和教学适宜度,凡在80分以下的教材,在下次教材选用中必须更换或编写补充讲义。
三、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在2023年10月23日前完成本单位涉及教材的评估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到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及时对教材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各门教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原件(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6室)。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nzyjck@163.com 。教务处将视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并发布全校教材评估结果。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教材选用结果一览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