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南中医大教字〔2020〕26号),为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学院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1.在节前对所有教学实验室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存储、特种设备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理,以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
2.假期如有教学实验室开放活动或实验室改造施工,请务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
3.根据学校规定,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变更为科研实验室,请学院务必明确实验室用途及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4.请学院务必加强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在上课前任课教师需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教育,如要求学生穿白大褂,女生长发必须盘起来,戴护目镜(视实验项目而定),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喝水,等等。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