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庆节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加强本科实验教学日常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南中医大教字〔2020〕26号),为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学院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1.在节前对所有教学实验室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存储、特种设备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理,以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

2.假期如有教学实验室开放活动或实验室改造施工,请务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

3.根据学校规定,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变更为科研实验室,请学院务必明确实验室用途及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4.请学院务必加强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在上课前任课教师需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教育,如要求学生穿白大褂,女生长发必须盘起来,戴护目镜(视实验项目而定),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喝水,等等。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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