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3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加强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今年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针对本科教学审核预评估存在问题,开展相关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和讲座;
2.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竞赛;
3.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
4.其他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制订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每年须至少开展“五个一”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举办一场专题培训,组织一次教学竞赛,举行一次教学工作坊,开展一次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召开一场教师座谈会;
3.根据不同群体教师、教师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特点,制定相应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和重点举措,进行分类指导:
4.鼓励本单位各类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和团队、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负责人通过讲座、教学工作坊等形式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培育高端教学研训项目,充分发挥榜样引领、辐射示范作用;
5.年末学校将组织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专题交流研讨会,对各教学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评价。
三、经费支持
学校二次核拨教发工作经费共计18万元,范围覆盖15个校内教学单位。根据前期统计各单位专任教师基数和教师教学发展建设情况核拨。
二次核拨经费用于加强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经费项目码下达至教学单位财务系统账号下,由教学单位负责规划使用,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附件:2023年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二次核拨金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2023年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二次核拨金额
序号 | 学院 | 核拨金额(万元) |
1 |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 1.5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 |
3 | 药学院 | 3.0 |
4 |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 2.0 |
5 |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 1.5 |
6 | 护理学院 | 1.0 |
7 |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 1.0 |
8 |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 1.0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 | 1.0 |
10 |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 1.0 |
11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1.0 |
12 | 体育部 | 0.8 |
13 | 学工处、团委 | 0.5 |
14 |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 0.5 |
15 | 图书馆 | 0.2 |
| 合计 | 1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