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07-31浏览次数:657

教字〔2023〕35号

教学单位

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加强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今年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针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存在问题,开展相关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和讲座;

2.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竞赛;

3.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

4.其他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制订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每年须至少开展“五个一”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举办一场专题培训,组织一次教学竞赛,举行一次教学工作坊,开展一次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召开一场教师座谈会;

3.根据不同群体教师、教师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特点,制定相应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和重点举措,进行分类指导:

4.鼓励本单位各类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和团队、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负责人通过讲座、教学工作坊等形式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培育高端教学研训项目,充分发挥榜样引领、辐射示范作用;

5.年末学校将组织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专题交流研讨会,对各教学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评价。

三、经费支持

学校二次核拨教发工作经费共计18万元,范围覆盖15个校内教学单位。根据前期统计各单位专任教师基数和教师教学发展建设情况核拨。

二次核拨经费用于加强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经费项目码下达至教学单位财务系统账号下,由教学单位负责规划使用,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附件:2023年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二次核拨金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2023年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二次核拨金额

序号

学院

核拨金额(万元)

1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1.5

2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

3

药学院

3.0

4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2.0

5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1.5

6

护理学院

1.0

7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1.0

8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1.0

9

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

1.0

10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1.0

11

公共外语教学部

1.0

12

体育部

0.8

13

学工处、团委

0.5

14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0.5

15

图书馆

0.2

 

合计

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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