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412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短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3]14号)现将有关事项作相关说明:

一、项目计划及内容

(一)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旨在加强与世界百强大学的紧密合作,选派省内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前往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13所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2-4周的学分课程学习。学科领域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20门课程。

(二)学生学习期满回校后,根据境外大学提供的课程结业证书及学业成绩单,学生可对其修读课程申请任选课学分认定,记入成绩系统。

二、经费来源及分担

(一)部分资助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分担办法。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提供每生0.7万元至1万元(2周课程标准为每生0.7万元,3-4周课程标准为每生1)的资助,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境外项目学习的课程学费。各高校要按照不低于省财政资助的标准为计划选派学生(含递补学生)提供经费,用于补贴项目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鼓励高校以高于省财政资助的标准为计划选派学生(含递补学生)提供经费。项目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照各高校实际派出学生数,将专项经费拨付给项目学生所在高校。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派员高校要根据学生在境外学习成绩将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安排经费发放给项目学生。

(二)全额资助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平均每生约4.39万元,用于资助学生参加项目所需费用(个人消费除外)。项目学生的所有费用由入选全额资助项目的学生所在院系按照项目实际费用先行垫付。项目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厅将专项经费拨付给项目学生所在学校。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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