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相关教学基地:
由于受疫情防控因素影响,原定于2022年10月-11月开展的2022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延期至2023年3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定于2023年3月6日-31日,为期4周。具体线路及检查周次安排见《2022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线路安排表》(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对承担床边教学任务的基地,本次临床教学中期检查与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同步开展。临床教学中期检查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教字〔2022〕58号);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要求参见《关于组织开展教研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82号)。
三、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由学校指定资深临床教学专家或教学督导担任组长,相关学院院领导及教学基地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学院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基地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检查组专家,各学院学工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随行参加检查。
对于承担床边教学任务的基地,检查组须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床边课程教研室进行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并汇总评估结果。
四、其它
1.对承担床边教学任务的基地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天,对仅承担实习带教任务的基地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2.各床边教学医院于2月28日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教研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自评报告、考核评估表(原通知附件3)、考核评估汇总表(原通知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
其余事项仍按原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线路安排表附件:2022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线路安排.docx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