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3号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20〕32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二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和附属医院承担临床课程床边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专任教师。已被评为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申报人员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以及评选材料截止年限为:2022年12月31日。
评选条件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评选,最终评定校教学名师不超过2名。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申报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含双肩挑)100人及以下的可推荐1名,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附属医院单独申报,每院限报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推荐人员如同时申报省教学名师,须同时填报省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入选校教学名师且同时具备省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教学名师。
三、申报流程及评选方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单位或附属医院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
各单位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组织评审
教务处负责审核并组织校内外专家集中评审、遴选推荐。评审采取实名制,专家依据《评选办法》,对照申报人员材料综合评定,确定推荐结果。
4.结果公示与公布
推荐结果经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请学校研究批准后,正式公布教学名师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打印;(2)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各单位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所推荐人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仙林校区行政楼215-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yzd@njucm.edu.cn。
3.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1)教学基本文件(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设计、讲稿、教学过程记录);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中所列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文章、论著等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中国知网检索页;
(3)主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材料;
(4)教育教学类成果、参加教学竞赛(含学生竞赛指导教师)等获奖证书;
(5)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成果材料;
(6)开展教学改革的相关材料;
(7)参与教学梯队建设材料;
(8)科研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
(9)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支撑材料均为复印件,年限为2018—2022年。请各单位审核所有支撑材料,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封面签字盖章。
4.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3年2月22日(周三)17:00,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82,办公地址:仙林校区行政楼215-2。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1.pdf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2.doc
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3.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