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2号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省教学名师申报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申报范围。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申报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含双肩挑)100人及以下的可推荐1名,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将在学院和教学单位申报推荐基础上择优推荐2名上报省教育厅。
推荐人员如同时申报校教学名师,须同时填报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入选校教学名师且同时具备省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本人所属学院或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
各单位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后报教务处。
3.组织评审
教务处牵头、协同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负责审核并组织专家集中评审、遴选推荐。
4.结果公示与上报
推荐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请学校研究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停止今后推荐资格或减少推荐名额。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包括:
1.《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2.《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清单: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2)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
(3)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4)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
(5)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6)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的材料;
附件材料均提供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请各单位审核所有材料,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封面签字盖章。
(二)电子材料。包括:
1.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图像和声音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尺寸无限制);
2.《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word和pdf版;
3.《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word和pdf版;
4.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版。
以上材料请按申报人打包文件夹,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三)具体要求
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3年2月22日(周三)17:00,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82。
办公地址: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仙林校区行政楼215-2),电子邮箱:xyzd@njucm.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2.《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2.docx
3.《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3.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