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教师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规范管理,提升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内教研室(或学系)和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校内教研室(或学系)年度考核评估
1.考核对象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经批准设立的教研室或学系。
2.进度安排
(1)学院(部)自评
12月12日~18日,教研室负责人根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逐一梳理年度相关建设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据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表》(附件1),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或教学单位。
12月19日~23日,各院(部)成立由院领导、院级督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照教研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教研室考核评估工作,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汇总表》(附件2)。
各学院(部)应于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自评,并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表》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贾静;联系电话:025-85811219,13851857869),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xzl@njucm.edu.cn。
(2)学校抽查
12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校级督导组专家,对各学院(部)教研室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结合各学院(部)自评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学院(部)教研室数量的20%,考虑到床边教学的特殊性,涉及床边教学的学院将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随机抽取教研室的考核评估平均得分计为该学院(部)教研室的考核评估成绩,作为学院或教学单位年度本科教育教学运行状态考核指标之一。
(二)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
1.考核对象
2020年以来承担过我校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学(中医妇产科学)、中医养生学等]、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床边教学工作的相关教学基地教研室。其中,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床边教学教研室按照校内教研室检查评估要求进行。
2.进度安排
(1)自查自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各床边教学医院按照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相关要求,在课程所在学院指导下开展教研室自我检查和教学档案完善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院内自查自评,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表》(附件3)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汇总表》(附件4),经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学校教务处实习管理科(邮递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联系人:李友白;联系电话:025-85811219,13813836952),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nzysxk@163.com。
(2)现场评估,2023年3月~4月。
教务处针对各床边教学基地自评报告,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教研室进行专家现场考察评估。通过查阅材料、看课听课、走访交流等方式对教研室进行考察评估并适时公布评估结果。
(3)持续整改,2023年5月~6月。
教务处结合医院自评和专家组现场考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本轮评估检查各床边教学医院教研室审核评估评定等级。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各床边教学医院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开展针对性整改工作,尤其对评价不合格的教研室应当由医院督促其整改,教务处择期安排专家组进院复评。复评仍未合格的,暂停该院床边教学任务安排。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营造全员质量文化氛围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各床边教学医院应当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估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估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发动和动员工作,同时制订好院级层面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做到教研室检查评估全覆盖,通过检查评估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意识,确保教研室建设管理规范。
2.夯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检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以及床边教学医院分管教学院长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为本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通过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医学类专业相关学院应加强床边教学基地教研室建设和规范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确保检查评估工作质量。
3.持续改进,全力保障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各床边教学医院应合理分析应用本轮评估结果,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质量监测闭环,切实达到持续改进、提质增效的目的任务。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统筹指导和建设运行管理,强化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和教学基地的主体责任,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教、以评促改、评建结合”的工作目标。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表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或学系)考核评估汇总表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表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床边教学教研室考核评估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