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室借用申请及审核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7:00。
教室借用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并完成审核。
活动内容须包含活动负责人、参加人员、人数等信息,讲座还须有主讲人资料。
智慧教室均须教工卡开启,其中B5307、B5309借用成功后须联系现教中心授权。
为提高教室使用效率、避免教室征用与之前正常履行了教室借用的冲突,只能借用两周内的教室。
以上课、补课、考试为理由的教室借用原则上不同意,请各级领导审核时注意。
正式课表的课程需调换教室的,请调课。
正式课表的课程前期暂停及学校节假日统一停课,需补课的,请调课。
不在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请履行正常开课手续,教研科批准后,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正式课表的课程,除期末考试周统一排考的课程外,其他课程需要安排考试的,请走“个性化排考”申请流程。
调课和个性化排考可借用1-16周的教室。
教室借用方法见操作手册。申请提交后,提醒相关人员审核。
2.教室借用审核
①审核人
教师一般教室借用,单位审核人:教秘,审核领导:教学院长。
教师申请学生相关活动教室借用,单位审核人:学工办主任,审核领导:学工书记。
学生教室借用,单位审核人:学工办主任,审核领导:学工书记。
②审核要求
一次申请教室≤3间和一次申请教室≤3个时间段,单位审核人初审,教务处复审。
一次申请教室≥4间和一次申请教室≥4个时间段,单位审核人初审,须部门领导复审,教务处审核。
单位审核人提出的教室借用,单位审核人自动初审,须部门领导复审,教务处审核。
按《教室借用申请管理办法》,学生只能申请借用周五晚上和周六晚上的教室。
③教室借用审核方法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