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下学期教材选用质量和按时发放,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工作要求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附件1),各教研室应结合课程教学大纲,充分考虑所选教材的教学适用性,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优质国家或行业规划教材、省重点教材等。
2.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精神,以及江苏省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进会要求,请相关开课单位认真参照《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1年11月)》(附件2),相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
3.教材选用统一在“高校教材管理系统”上进行。登录地址http://202.195.209.105/TMC/,或在教务处主页左侧导航栏内点击“教材管理系统”登录。账号为个人工资号,如遗忘登录密码,可与学院联系,经学院报教材科进行重置。
4.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学院、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教学委员会议,通读所选教材,提出审核意见。
5.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完成本单位教材选用信息的填报及审核工作,以确保教材的正常征订和按时发放。
6.自编教材(讲义)提倡使用电子化,逐步减少印制量。各教研室对需要印刷的自编教材(讲义)合理预估和填报印刷数量,尽量减少自编教材(讲义)的库存积压或报废。将教材电子版和印刷量提交至学院,经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印刷,并以印刷成本价在校内销售,售款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
三、教材选用工作安排
1.11月7日,教务处在“高校教材管理系统”上发布教学任务信息(附件3,如教学任务有调整,请务必与教材科联系)。
2.11月8日,教学秘书网上分配本单位课程至相应教研室。
3.11月9-16日,教研室负责人网上填报教材选用信息。为规范教材选用,各课程均需从“教材管理系统”中的教材书目库中选用教材。如确需选用该书目库以外教材的,请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见附件4),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1月12日前送教务处教材科,经教务处审核录入系统后,教研室方可继续进行教材选用。拟使用未经审核或改版的自编教材(讲义)的课程,请各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见附件5)并附自编教材(讲义)定稿纸质版,学院需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1月12日前送教务处教材科。
4.11月17-19日,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完成教材审核及系统内填报工作,并形成汇总材料,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提交教务处备案(附件6)。
5.11月19日前,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需要印刷的自编教材(讲义)PDF电子版和印刷申请表(附件7)发送至nzyjck@163.com,将自编教材(讲义)印刷申请表纸质版送至教材科。
6.11月26日前,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专门会议审核。
7.11月29日-12月2日,教材选用结果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各教研室如需选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和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十四五”规划教材,可直接报学院汇总,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1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经教务处录入系统后,教研室即可进行教材选用。
2.教材选用结果公示后,如无特殊原因不进行选用调整,如因教材不印刷、无法到位等原因,需在12月20日前提交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
3.需印刷的自编教材(讲义)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后按要求报教材科,上学期已审核印刷的自编教材(讲义),如版本未改变可填报印刷数即可。
4.请务必核对好选用教材的ISBN,所有选用教材均以书号为准进行征订。
教材科联系电话:85811017(行政楼216)。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
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1年11月)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4.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
5.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
6.XXX学院教材选用结果审核意见
7.自编教材(讲义)印刷申请表
8.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