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教材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249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材选用与评估工作,及时把握教材使用信息,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材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0-2021学年2个学期所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使用的理论课程教材及实验课程教材(不含教辅书籍、自编教材及讲义)。年度教材使用目录汇总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教材选用结果一览表》(附件1),供参考。 

二、评估方式 

1.由各学院组织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开展本次教材评估工作。 

2.教研室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附件2)的评分指标体系,对2020-2021学年使用的教材进行综合评估,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完整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附件3)。

3.学院对本单位所有评估教材进行汇总,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4)。 

4.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的通知》(南中医大教字〔201865号)要求,凡思想性不合格的教材,即为不合格教材;评估在80分以下的教材,在下次教材选用中必须更换或编写补充讲义。 

三、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在20211021日前完成本单位涉及教材的评估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到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及时对教材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各门教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原件(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6室)。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nzyjck@163.com 。教务处将视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并发布全校教材评估结果。 

附件: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教材选用结果一览表.xls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调研表.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评估情况汇总表.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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