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2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教学单位)限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
二、申报要求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五项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具备很好的课程建设基础。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将此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作为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鼓励推荐已有长期建设基础的跨课程(群)、跨专业、跨校或跨地域的虚拟教研室,探索“智能+”时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学校拟从试点建设五项条件全部具备的虚拟教研室中择优推荐申报1项。
三、材料报送
请有申报意向的二级学院于8月15日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式3份和相关支撑材料1套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0室),将对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联系人:牛浩、李莉,电话:85811073
附件:
1.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