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中高等教育类网络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需要各高校推荐评审专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应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一流课程负责人,不得为本次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家应具备正高职称。 二、推荐限额
根据《2021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中的规定,我校可推荐专家数为30人。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认真遴选可推荐的评审专家,准确填写推荐专家各项信息(附件),以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并将评审专家推荐名单(包括学院盖章的 PDF 版和 EXCEL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
四、其他
请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于2021年7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仙林校区行政楼210)。联系人:牛浩、李莉,联系电话:85811073,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评审专家推荐名单由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共同商定。
附件: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审专家推荐表(1).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