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7-14浏览次数:642


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中高等教育类网络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需要各高校推荐评审专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应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一流课程负责人,不得为本次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家应具备正高职称。    、推荐限额

根据2021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规定,我校推荐专家数为30人。    、材料报送

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认真遴选可推荐的评审专家,准确填写推荐专家各项信息(附件),以学院部门、附属医院)单位报送材料,并将评审专家推荐名单(包括学院盖章的 PDF 版和 EXCEL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

、其他

请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于2021721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仙林校区行政楼210)。联系人:牛浩、李莉,联系电话:85811073,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评审专家推荐名单由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共同商定。 

附件: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审专家推荐表(1).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714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