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1年我校新增和调整设置了8个专业(方向)和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制(修)订2021年度部分专业(方向)和长学制人才培养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1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新设的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中西医临床医学(本博贯通培养)、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康复治疗学(老年康复)、护理学(老年护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和药事管理、助产学专业。
二、制(修)订规范
(一)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名称、专业简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制与学位授予、主干学科、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修读要求、计划学分以及专业课程进程安排等主要内容。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版)修(制)订工作意见》执行。
(二)因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需要,本次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教学计划需提前确定,以保证教学任务及时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调研讨论,规范制(修)订流程
各学院要充分调研国内外相关一流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取长补短。组织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校内外同行专家、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行业主管专家等意见,组织各专业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
(二)坚持专业标准,科学规划课程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应参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专业建设国家标准,优化课程结构,确保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及必要学时安排。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和课程建设质量精选必要的选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
四、组织实施
(一)2021年5月14日,各专业确定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纸质版教学计划由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后统一报教务处汇总,同时完成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方案制(修)订过程中不再修改。
(二)2021年5月20日,各学院完成相关调研工作,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座谈会,明确存在问题,采取可行举措,完善培养方案。同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模板(见附件3-1、3-2)要求,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草案。
(三)2021年5月28日,学院召开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会议,充分讨论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草案,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用人单位、行业主管单位等专家参与的人才培养方案征求意见会,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稿。
(四)2021年6月3日,各学院召开教学委员会,审定本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及时将审定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版)和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手册(见附件4)一并报教务处。
(五)2021年6月9日,教务处审核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并反馈修改意见。6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制(修)订稿并报教务处汇总。
(六)2021年6月中下旬,提请校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
相关附件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版)修(制)订工作意见》(http://xwgk.njucm.edu.cn/list.asp?unid=13695),教务处全面负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进度跟踪和服务,联系人:牛浩、李莉,办公地点:行政楼210,办公电话:025-85811073,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