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次数:2885

    为落实教育部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学方式变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和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时,优先考虑已立项的省级、校级课程项目。

    (二)申报课程类别分线上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四类。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型一流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及要求可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鼓励各学院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一体化发展,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申报名额

    (一)各学院、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两类课程,需分类推荐。经专家遴选后按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学校将以立项方式建设校级本科线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20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精品课程40门。按各学院专业及承担课程数测算推荐申报名额,并向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和长学制专业所在学院适当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推荐基数要求如下:

    1.线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不少于2门,每个省级一流专业推荐不少于1门;

    2.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精品课程: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不少于4门,每个省级一流专业推荐不少于2门。

    (三)2017年1月至今,已立项建设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不参评校级线上精品课程,已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建设专项——翻转课堂项目不参评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精品课程。2020年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不参评其已立项课程类别的校级精品课程。

    四、申报推荐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在2020年春季学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申报校级社会实践类课程可不受学期或教学周期限制。

    (二)申报主体

    课程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推荐的主讲教师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五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课程团队成员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三)课程分类标准

    1.线上精品课程。即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南中医在线开放课程品牌。完成20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类别更加全面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2.线下精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精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我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和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精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运行共享要求。

    申报课程团队须承诺课程入选后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年度运行数据,接受监督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学校为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团队提供专门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学校组织落实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所需的视频拍摄、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平台运行支持等工作。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所属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立项后的建设经费从已经核拨至所在专业和学院的专业建设经费中列支。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课程负责人根据拟申报课程类别向所在学院/教学单位提交《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1、1-2、1-3、1-4)。

    2.各单位认真审核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所有推荐课程的纸质版《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1、1-2、1-3、1-4)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二)申报备案表

    1.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还应向所在学院/教学单位提交《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2)。

    2.各学院/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所有推荐课程的纸质版《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2)一式1份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

    (三)政治审查

    参与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教学单位党组织出具其政治审查意见,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jyk@njucm.edu.cn。政治审查意见要求参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七、附件材料清单-1.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五)评审推荐

    材料提交后,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上报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立项建设的202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六)联系人:牛浩、李莉,联系电话:85811073。


    附件:1-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1-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1-3.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3.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4.各学院(教学单位)精品课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5.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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