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1854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保证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大纲修订编制原则

1.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体现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以及编排教学内容的顺序等。

2.贯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少而精、方法上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应做到表述清楚、意思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定义准确。

3.教学大纲要符合时代要求,及时引入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能,以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为教学大纲编制的依据,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遗漏。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要求,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合理增加课程深度,拓展课程宽度,提升教学内涵。

4.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深入挖掘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教学大纲修订编制要求

1.2020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或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的课程,或课程名称相同但所授专业不同的课程,均应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

2. 跨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沟通与交流,上课单位应主动联系开课单位,确保教学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负责编制

3.  实验(实训)学时在9学时以上的课程,均需编写实验(实训)大纲,实验(实训)学时小于9学时(含9学时)的课程,不单独编写实验(实训)大纲,但实验(实训)项目、学时、要求等要在课程大纲中体现。

4. 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教学大纲中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课程的育人要素和责任,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

5. 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其它课程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注意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体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6. 所有使用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按照马工程教材的内容进行编订,并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说明使用教材为“马工程”教材。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等方面对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参考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合格、水平一流教材进课堂。

 

三、教学大纲包含内容及格式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中英文课程名、课程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学分、课程学时、开课单位、开课教研室、实验室、课程负责人等)、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思政、学情分析、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评价考核、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等。

具体格式及内容参见模版(附件1、附件2)。

 

四、工作安排

根据课程归属,由开课单位安排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初稿,教研室初审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由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务必严格执行。教务处将采取适当方式,将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向全校师生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教学大纲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研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任务。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520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修订编制工作,并请填写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课程教学大纲: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后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的办公邮箱:nzyjiaoyanke@126.com。联系人:牛浩、李莉,联系方式:85811073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后将电子版发至实验管理科的办公邮箱:nzysysglk@163.com。联系人:高锦飚,联系方式:85811016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模板

3.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一览表

附件.zip 

 

                                                                        教务处

2021331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