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完善实验教学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无事故,根据江苏省教育厅《2020年江苏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须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建立学院实验教学教师安全培训制度,相关制度请以学院发文的形式报备至教务处。从2020级全体学生开始,学校已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学习,请学院负责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 全面排查项目,深化安全评估
请各学院全面梳理现有实验教学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定风险等级,重点对涉毒、涉爆及其他易造成人身伤害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项目尽量采取虚拟仿真形式来替代开展,对实验条件不足以支持实验安全开展的实体项目一律停止开设,排查结果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项目安全排查表》(附件)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3.建立检查整改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须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按照学校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学院须在学期结束前、重大节假日前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自查报告请及时报送至教务处。
4.以上需要报送的材料请于1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南京中医药大学安全委员会
教学运行安全工作小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