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我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严把出口关”的要求,为做好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学业指导和查漏补缺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仔细对照毕业班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业情况,包括课程学分修读、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毕业考核、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等,督促和指导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对预计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同时,及时通知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选课和申请重修,选课时间为本学期末,申请重修时间为开学后第3~4周。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且无法替代重修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按原方案学期开设原课程供学生重修。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教务处网站——学生通知”栏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关注。
二、做好毕业审核基础信息核对完善工作
(一)核对专业表述对照表
请于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专业表述核对工作(见附件1),如有疑议,请学院与教务处联系。
(二)补报学籍卡信息、核对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
请通知2021届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籍卡系统”,完成学籍卡信息补报、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核对工作(见附件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做好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请认真阅读《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见附件3),填写各事项的“联系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
根据《毕业审核工作分工和流程》中的工作职责与节点,各有关学院须认真完成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需双人审核,签字确认。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2021年6月上旬各有关学院提交《2021届学生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对于结业学生及缓授学士学位学生,请各有关学院发放《结业与学位补授须知》(见附件5),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并于2021届毕业典礼前1个以上工作日将回执按要求统一交至教务处。
四、做好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在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各学院必须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组织召开分学位委员会,并按照《学位授予情况填写要求》(见附件6)填报《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见附件7)和《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见附件8)。
请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全面、系统、认真地阅读毕业相关文件规定和《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专业表述对照表
2.学籍卡信息补报、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核对的要求
3.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
4.2021届学生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
5.结业与学位补授须知
6.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填写要求
7.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8.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