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1662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我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严把出口关的要求,为做好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学业指导和查漏补缺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仔细对照毕业班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业情况,包括课程学分修读、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毕业考核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等,督促和指导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对预计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同时,及时通知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选课申请重修选课时间为本学期末申请重修时间为开学后第34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且无法替代重修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按原方案学期开设原课程供学生重修。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教务处网站——学生通知”栏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关注。

二、做好毕业审核基础信息核对完善工作

(一)核对专业表述对照表

请于2021110前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专业表述核对工作(见附件1),如有疑议,请学院与教务处联系。

(二)补报学籍卡信息、核对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

请通知2021届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籍卡系统”,完成学籍卡信息补报、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核对工作(见附件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做好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请认真阅读《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见附件3),填写各事项联系”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并于202111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

根据《毕业审核工作分工和流程》中的工作职责与节点,各有关学院须认真完成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双人审核,签字确认。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20216上旬各有关学院提交《2021届学生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对于结业学生及缓授学士学位学生,请各有关学院发放《结业与学位补授须知》(见附件5),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并于2021毕业典礼前1以上工作日将回执按要求统一交至教务处。

四、做好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在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各学院必须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组织召开分学位委员会,并按照《学位授予情况填写要求》(见附件6)填报《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见附件7和《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见附件8)。

请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全面、系统、认真地阅读毕业相关文件规定和《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专业表述对照表

2.学籍卡信息补报、毕业信息及学历照片核对的要求

3.毕业审核工作分工与流程

4.2021届学生课程学分及学位审核情况表

5.结业与学位补授须知

6.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填写要求

7.学士学位审查报告

8.补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附件.zip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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