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按照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学校决定自2020年开始,启动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学院已有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符合以下要求:
1. 择优建设、应用驱动。项目要求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项目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网络使用用户评价等要素齐备。网络接口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下载)。
2. 产权明晰,资源真实。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应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是能够提供给校内外使用的真资源,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有效链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3. 认同度高,示范性强。项目应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依托的学科专业有特色、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应专业大类中的认同度较高,辐射范围广。
二、认定名额
2020年全校拟认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所在学院可适当倾斜。
三、保障措施
1. 学院须从品牌专业或学科建设经费中为项目团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 学校将给予主持和参与项目建设的教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认定。
3.在校级认定项目的基础上,学校将择优开展校级培育并推荐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根据本院学科专业特色,结合学院未来发展规划,组织项目建设与认定申报,12月15日前将《认定申报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至邮箱:nzysysglk@163.com。联系人:高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85811016。
2.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确定认定项目。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