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11月2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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