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1376

 各相关学院和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医护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确保医护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度要求,学校定于11月组织开展2020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实习相关工作

2016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临床医学等医护类相关专业(含翰林学院相关专业,不含中医境外和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的毕业实习相关情况;2016级中医学(长学制)各专业临床实习相关情况。

2.床边教学相关工作

2017级中医学类各专业(含翰林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床边教学实施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实习带教情况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标准化方案》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内容如下:

1)考核学生的临床综合能力,包括门诊试诊、病区试诊、临床技能操作等

①门诊试诊  考核全部实习学生门诊的问诊、检查、立法处方能力。由检查组专家和SP病人共同考核。

②病区试诊  抽考2-4位实习生新入院病人处理能力。学生在病史采集及体格检查后独立完成一份完整的住院大病历。

③临床技能操作  全部实习生均需考核,每生从以下项目中抽取4项考核内容分站考核,项目包括毫针刺法操作(含进出针、手法)、急救-CRP、体格检查、腹穿、胸穿、腰穿、体格检查、心电图分析、外科换药、手术穿衣戴手套、外科手术铺单、无菌导尿等。

2)检查学生门诊试诊单及大病历完成情况及教师批改情况(中医学类专业);

3)检查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中医学类专业)其中一项;

4)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实习学生座谈会及实习检查反馈会;

5)填写各医院年度实习带教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本院临床教学概况,总结带教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意见或建议)。

2.床边教学实施情况

1)进行随堂听课(理论课或见习课);

2)检查各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过程记录,抽查教案或教学设计;

3)召开床边教学学生座谈会。

3.医院基层教研室教学台帐建设情况

检查组抽查医院基层教研室教学台帐,查看教学管理部门台帐建设。具体要求参见《教研室教学台帐检查评分表》。

4.医院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情况

检查组对医院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中期检查医院综合评分表》。

三、组织方案

1.组织实施安排

由教务处按照教学基地所属地级市片区并兼顾地域分布和交通便利情况分组组织实施,共分为南京市片区2组及南京市外片区6组,共8个小组(线路)进行,详细线路安排见附件《2020年医护类专业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线路安排表》。各检查组负责做好实习检查工作计划,并在119-1130日间完成检查任务,检查工作计划请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2.检查组成员

每个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相关学院院领导或专家担任组长,本线路相关的地级市附属医院分管教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专家4名、检查组秘书1名、标准化病人12名、学工处人员1-2名组成。部分护理专业及临床医学专业线路另行安排若干名本专业相关专家。

3.相关专业实习检查

康复治疗学及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相关专业可根据以上检查线路安排,组织专家随行开展本专业的实习检查,检查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前作好相应安排,检查组协调交通及食宿等相关事宜。

四、临床教学工作评估

本次临床教学中期检查,将对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教学基地进行年度临床教学工作评估。

评估成绩由门诊试诊单及大病历检查评分、实习生门诊试诊均分、实习生病区试诊均分、实习生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均分、教学台帐检查评分、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评分、床边教学医院的随堂听课评分等检查项目构成。以上各项评分按权重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不同组间折算成标化分后再进行比较。今年起对试行各医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暂不计入本次评估成绩。

年度临床教学评估各项目权重比例

检查项目

实习医院

床边教学医院

实习生门诊试诊单检查均分

10%

10%

实习生大病历检查均分

10%

10%

实习生门诊试诊均分

20%

15%

实习生病区试诊均分

10%

5%

实习生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均分

20%

15%

教学台帐检查评分

5%

5%

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评分

25%

20%

随堂听课评分

/

20%

学校将对年度临床教学工作考核优秀的医院进行表彰;对临床教学工作评估成绩较差或排名较后的医院将在下一年度减少临床教学任务

五、其它事项

1.各学院协助教务处于1031日前落实各线路检查组成员;

2.各检查组秘书需提前一周与相关医院做好工作对接;

3.各相关医院需提前准备好检查材料,协助落实检查内容,提前安排车辆接送检查组成员;

4.担任检查组副组长的各地级市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需全程参与本地级市区域内的所有医院的检查;

5.非医护类专业需提前规划制定检查方案,并与检查组组长做好沟通;

6.教务处协调检查组及各专业检查相关工作。教务处联系人:李友白、杨杰;联系电话:025-85811044

 

附件:1.临床教学中期检查线路安排表.docx

2.检查相关评分表.docx

3.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实习检查反馈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床边教学中期检查反馈表

5.各线路检查报告(范式)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0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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