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重点教材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6浏览次数:1236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19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省重点教材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2019年“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项目(简称“修订教材”)。

2.2019年“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项目(简称“新编教材”)。

二、申报途径及限额

本次省重点教材有两种申报途径,我校总计推荐申报限额为9部。

1.学校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途径:我校修订教材及新编教材合计申报限额为8部,其中4部不限学科专业,3个己通过验收的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1期项目(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各可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部。

2.学校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材委员会)推荐申报途径:我校可推荐申报1部(不限学科专业)。省教材委员会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全省范围内推荐20部教材向省高教学会申报。

省高教学会对各高校推荐申报的教材及省教材委员会推荐的20门教材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组织程序

由各教学单位(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申报,学校结合校内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材委员会及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

1.学校向省教材委员会推荐申报途径:

教师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教务处择优推荐申报→省教材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省教材委员会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

2.学校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途径:

教师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核→校教材委员会评审(申报数量超过限额时)→完善材料→向省高教学会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相关通知。

2.请各位申报教师在申报修订教材前务必与原出版社充分沟通,以确保立项后能如期修订出版;对于新编教材应当确定意向出版单位,并确保立项后能在该出版社如期出版。学校不承担除教材编写费用以外的出版费用及包销任务。

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9〕66号)要求,对未能按期完成结项验收的省重点教材项目,该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通过学校申报各级各类教材项目。

五、申报材料

校内申报材料包括:

1.修订教材

①教学单位(学院、部门)汇总的《“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1份。
    ②《“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1份。
    ③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份。

④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上述材料(除样书外)同时提交电子版(相关附件材料尽量制作成电子版)。
    2.新编教材
    ①教学单位(学院、部门)汇总的《“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1份。
     ②《“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份。
    ③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份。
    ④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份。
    上述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相关附件材料尽量制作成电子版)。

3.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教材进行汇总,分类填写修订教材与新编教材汇总表,并由本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在汇总表“申报学校(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其它

1.请各教学单位(学院、部门)于2019年9月23日16:00前将所申报教材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参加学校向省教材委员会推荐申报途径的教材请在汇总表内备注栏注明。

2.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5-2室);电子邮箱: nzyjck@163.com;联系人:李友白;联系电话:85811017。

申报材料的具体填报要求及省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附件可从江苏高等教育网(http://www.jsgjxh.cn/newsview/26203)下载。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9省重点教材申报相关附件.rar


2.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教材委员会申报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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