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省级与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认定书和季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12-14浏览次数:373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实行项目季度报告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两年,从项目实施之日起(2016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6530日,2017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7530日)每季度提交1次报告,共需提交季度报告8次(含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本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现请2016年省级与校级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njucm.edu.cn/cxxl/进行20176~89~11月两次季度报告的提交;2017年省级与校级立项项目负责人亦登录上述系统进行项目认定书和20176~89~11月两次季度报告的提交,均于1231前提交完毕,提交后请继续关注学校对项目认定书和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平台登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学号,具体操作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简易流程(校级平台内有下载),省级项目提交的季度报告将自动推送到省级平台。20162017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一览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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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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