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的常规考核和绩效评价,落实常态化管理,促进已建示范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 号)》和《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请填写《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请按照登陆信息表提供的账号密码(附件3),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本年度的年度报告。具体步骤:登陆网址http://jsgxpt.seu.edu.cn/,点击“中心登录”后,输入相应的账号与密码进入平台,选择“流程管理”— “年度报告”— “开放轮次” — 操作“提交年度报告”— 点击“添加”(报告上传用PDF格式)— 提交。
3. 请各中心于 2018年1月3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填写及在线提交,并将word版本电子稿同时发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邮箱nzysysglk@163.com,联系人:贾静 祖强,联系电话:85811016。
年度报告将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对各示范中心本年度的工作绩效评价及下年度工作指导的重要依据,请各示范中心务必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
2. 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3.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南京中医药大学各中心登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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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