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七年制专业学生选择培养模式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294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转“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文件中“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及各校实际情况,可以在完成第5年学习后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转入本校后3年的研究生教育阶段,或者按原计划培养毕业。”的相关要求,现将2013级七年制专业学生转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学生仔细阅读《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政策解读一览表》(附件一),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培养模式。

2、请学生与父母共同商量后,填写《2013级七年制专业个人信息填报及转段选择确认表》(附件二)并签名,并于20171092400之前登陆https://jinshuju.net/f/iVGuO8按要求填写个人转段信息,填写结束后可凭本人手机号码至https://jinshuju.net/s/fn1E5E查询。

3、学院负责于20171010日之前收齐纸质版,并对上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已签过名的纸质版本为准,核对无误后,由学院于20171012日之前将汇总表报送教务处,纸质版由学院留存。

4、1017日组织选择“5+3”培养模式的学生参加转段考核,考核的成绩将作为学生选择规培基地和专业优先级的唯一依据,如若选择“5+3”培养模式但未参加转段考试的学生,将视同默认服从调剂志愿,由学校统一安排。

5、考核方法及内容:

5.1考核题型

理论考试题型全部采用标准化选择题,即A1A2B1型题。其中A1型题是单个最佳选择题、A2型题是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B1型题是标准配伍题。

5.2考核内容

结合课程教学内容与执业医师考试相关要求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分两个单元进行,总分200分,每单元200题,100分。

第一单元(17日上午):中医基础、中诊、中药、方剂,各占25%

第二单元(17日下午):西诊、西内、中医内科,各占1/3

5.3考试地点

B6三楼、四楼机房,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6、成绩公布

10月18日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志愿填报。

7、其他事宜

7.1南京市以外的同学回校参加考试给予报销来回车费。

7.2录取事宜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教务处

2017922


附件一: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政策解读一览表

附件二:2013级七年制专业个人信息填报及转段选择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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