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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校院二级领导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巩固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对教学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学校继续开展校院二级领导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组织形式
教务处将2016-2017第二学期课程表向全校公布,校领导、有关部门、各学院及教学单位领导,根据个人工作安排,自主选择听课课程。各学院及教学单位领导听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周。
二、信息收集与反馈
听课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评价表。听课结束后,校领导将教学评价表汇总至教务处;各学院、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秘书,负责将本单位领导教学评价表、听课汇总表交教务处。
教务处将校院领导反映的问题反馈至被听课教师所在的单位,由该单位反馈给教师本人和所在教研室。对于存在问题比较集中的教师需通过教学观摩、同行听课、集体备课等多种方式提高其教学水平。所在教研室和学院要为教师提供学习的平台和服务保障,并将书面整改意见和整改佐证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要积极参加校院二级领导听课。各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学院的学院、教研室二级听课制度。
2.校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学院、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联系科室:教学质量科,联系人:孙荪,联系电话:85811012.
附件: 1.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