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科级机构及科级管理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南中医大人字〔2016〕23号)及学校《关于开展科级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教务处开展科级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宜原则。教务处与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以及个人发展定位进行双向选择。
(二)坚持岗位公开、相对稳定、适度交流的原则。欢迎其他部门、学院、单位的人员申请聘任教务处岗位。
二、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应聘人员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并在2016年12月28日前向教务处提出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附件1)须由原部门负责人签署批准意见;专职辅导员、学院团组织岗位工作人员,申报教务处岗位还须经学生处批准。
(二)教务处成立由处领导组成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岗位条件和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格、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决定教务处各岗位聘用人选。
(三)按照学校要求,在2017年1月3日前确定教务处拟受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将拟受聘人员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报人事处。
三、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孙荪, 联系电话:85811012,
电子邮箱:572063073 @qq.com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 /uploadFile/file/20161226/20161226122871527152.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