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1888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准确了解教研室建设情况,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两种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第11—12周(11月14日—11月25日)

专项检查:第13—14周(11月28日—12月9日)

二、检查内容

1. 学院自查: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进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采用组织各级领导和同行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对学生进行期中考试和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同时,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件1)和《教研室支撑材料完成情况表》(附件2)要求整理有关支撑材料,进行自评;完成《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附件3)。

2. 专项检查:教务处组织学院互查,对照《指标体系》,对教研室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与任务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自查内容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完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并报送至教务处。

(二)专项检查

1. 专项检查小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教研室主任和二级督导4人担任组员,教学秘书担任秘书,每组6人;检查组与接受检查的学院联系检查时间和地点,并报教务处。

2. 检查当天,由检查组组长随机抽取2个教研室进行检查,被抽取的教研室中至少有1个为接受复查的教研室,即“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接受检查的教研室(名单见附件4);检查组按照《指标体系》建设要求,对照《教研室支撑材料完成情况表》,对学院教研室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支撑材料是否齐备,并给出评价。

3. 检查组应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结果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召开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例会,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4. 各学院根据自查和互查结果及检查组的建议形成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5.学校根据工作进展,视整个情况组织整改回访,并将回访结果通报。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在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开展自查工作,各教研室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教学文件和相关教研室材料,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

2. 各学院检查组在互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重在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同时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改进,把规范教学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4. 请各学院于12月2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报送至教务处,所有材料需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联系科室: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10),联系方式:张敏、张荻 85811073,邮箱:nzyjiaoyanke@126.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2.教研室支撑材料完成情况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接受检查的教研室名单

5.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6.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评价表

7.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课堂教学评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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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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