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1877

教字 (2016)47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3]21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自201312月起开展了校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评选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及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共13个专业、22门课程入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关于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教字〔201444号)),现根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一期建设经费(具体项目经费划拨情况见附件1、附件2),请相关学院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制订相关项目建设任务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后期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学校将定期组织检查,如未达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相关建设项目,并停止划拨建设经费。请各学院坚持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附件:1.2016年校级重点专业项目建设经费划拨情况

2.2016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经费划拨情况


教务处

2016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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